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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洪波规范汉字方案最终敌不过民意kyagsk2h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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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洪波:规范汉字方案最终敌不过民意


作者:刘洪波教育部发布消息,规范汉字征求意见大多数人认为不宜改。这回,总算是确切的消息了。汉字使用,关涉全民。专家密室研究8年,公开征求意见十几天,专家说这“未免不够诚恳和慷慨”,按我说,这实际上有“强行闯关”之嫌。但现在确实是一个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并且要表达的时代,是一个表达条件虽不完善但也并非没有渠道的时代,管理机关一呼百应、万民景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,见到方案、听到解释就颌首频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,随便说就可以宣布一个民意的时代也正在面临挑战。于是,规范汉字方案闯关失败了。字形更改之所以被多数人反对,正是因为在多数人习惯的书写方式上动土。也许修改是合乎文字科学的,然而,文字使用的社会现实比这些更加重要,社会书写与认读的现实使更改的努力变成了多此一举,甚至比多此一举更糟,因为你的习惯要变更,印刷与教学将要变化,这意味着不必要的付出。可以设想,如果社会上多数人习惯了一种用法或者书写法,教育部来加以确认,是否还会遭到反对呢?例如汉字读音上,供给的“给”以前要读作“疾”,现在读作给予的“给”,这是社会共同选择的结果,语言文字权威部门予以承认,过渡可称平稳。国家语言文字事务,交由教育部管理。教育部有规范语言文字的权力。但是规范的权力意味着什么,是在语言文字事务方面成为君主、霸王,还是在语言文字事务方面成为谦和的服务者?规范的意思是什么,是自作王法,还是在社会中取用最大行为公约数?规范的来源是什么,是权力与知识的密室交欢,还是社会大众的实践参与?这些问题值得思索。语言文字是人人操之在口、书之在手的交流工具。社会运用既是语言文字存在的依据,也是语言文字生命力的源泉。规范社会行为,不是对社会的正常行为动刀动斧,而是对社会的正常行为予以承认,对社会的正当要求予以回应。教育部主管语言文字事务,并不意味着它应当成为诰命造字工厂、意识控制机关,它本应是社会正常语文行为的维护者。对于一个民族的传统、习俗、文化、历史、心理等等,权力尤其不可以妄自作为,而应十分爱惜。教育部的字形更改方案还引来了“民间造字运动”。人们以制造一些幽默、搞笑的“新汉字”的方式,回应了教育部的字形修剪行为。我想,这算是一种特殊的反抗,权力总以为自己法力无边,不屑于做“承认”的事情,而习惯于动用刀斧凿锯。公众对这种行为最好的回应,是使之多多碰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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